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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邵阳市 发布时间:2008-08-07 14:59:00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广大市民提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贷款未按时归还的不诚信记录等四类情况,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住房公积金中心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并一年以内没有支取公积金的才有资格进入贷款程序。有四种情况不予受理贷款:1、原在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商业银行贷过款,有贷款未按时归还的不诚信记录者(不属个人原因的除外),不能贷款;2、购、建房情况不真实,或资料手续不齐全,购房合同等不真实者,不能贷款;3、尽管购房属实,但属于个人私下交易,不能提供过户的有效证明材料和缴税凭证者,不能贷款;4、担保方式不符合条件者,不能贷款。
特别提示:住房公积金贷款已与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征信系统”联网,借款人如果拖欠住房公积金贷款,全国各地都能通过该系统查询到他的不诚信记录,今后,他在国内任何一家金融机构都难以申请贷款。
只要符合条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会提供优质服务,让贷款申请人轻松快捷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