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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邵阳市 发布时间:2017-08-16 00:00:00
邵公积金党字〔2017〕15号
关于加强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管理部,城区管理部,机关各科室: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要求,进一步严格科级干部因私事出国(境)审批管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1999〕23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4〕14号)、《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省管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湘组〔2017〕36号)、《中共邵阳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市管干部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邵组〔2017〕12号)等规定。现将中心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审批程序及流程
中心所有科级干部因私事出国(境)的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一)准备资料
申请人向中心人事科递交个人申请报告(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出国(境)原因、出行地、往返时间天数,费用自理以及直系亲属在国境外情况等)、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国境外邀请信函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如有就提供)。人事科初审后,向申请人发放《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表》(详见附件1)、《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领取审批表》(详见附件3)。对涉及管理人、财、物、机要档案、国家安全等重要岗位的干部,以及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和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干部,人事科还另发放《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要岗位人员因私出国(境)申报审查表》(详见附件2)。
(二)审批审查
申请人如实填写相关表格信息后,按审批流程进行审批审查。
1.在职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流程。各管理部主任、副主任,机关各科(室)科长(主任)、副科长(副主任)因私出国(境),需经部门负责人同意→人事科核实→报分管归口领导审签→报中心分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审查→报中心主任、党委书记审批。
2.离退休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流程。离退休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需经人事科核实→报分管归口领导审签→报中心分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审查→报中心主任、党委书记审批。
(三)签订承诺书及领取证件
经审查审批同意后,申请人需签订《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承诺书》(详见附件4),凭因私出国(境)审批手续和证件领取单,领取因私出国(境)证件。人事科在干部签证前2天向其发放证件,签证后立即收回;在干部出国(境)前3天将证件交由本人使用,干部回国后5天内交回人事科。发放、收回证件均应登记在册。对逾期未交的,人事科要及时催交并报告。
二、从严审查审批
严格审核干部因私事出国(境)事由,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严禁私自变更行程和时间。
(一)在职干部因参加子女毕业典礼、子女婚育、探望在国(境)外定居或工作的直系亲属、本人就医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因私事出国(境),应严格审批。其他情况一般不予审批。因私事出国(境)时间一次不超过公休假期,一年不超过一次。
(二)对涉及管理人、财、物、机要档案等重要岗位的干部职工,以及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和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干部申请因私事出国(境)的,要严格审查,根据需要征求市纪委、市国家保密局、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等单位的意见。
(三)法律法规规定不准出国(境)的人员,以及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人员,一律不得批准其出国(境)。
三、严格证件管理
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由中心人事科统一登记,专人专柜保管,严禁个人未出国(境)时私自持有证件,严格证件领取流程。在职科级干部申领因私出国(境)证件后,由本人及时交人事科登记、保管。离退休科级干部的因私出国(境)证件由中心人事科集中保管。在审批同意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后,人事科在干部签证前2天向其发放证件,签证后立即收回;在干部出国(境)前3天将证件交由本人使用,干部回国后5天内交回。
四、严肃责任追究
对私自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未经审批擅自出国(境)、私自延长在国(境)外停留时间和更改出国(境)路线、回(国)后拒不交回因私出国(境)证件或逾期未交且不能说明原因的,视情形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机关处理,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科级以下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的需在请假审批单注明并报告中心分管归口领导。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表
2.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要岗位人员因私出国(境)申报审查表
3.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因私出国(境)证件领取审批表
4.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承诺书
中共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员会
2017年8月9日
附件1:
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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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程度 |
入党年月 |
参加工作年月 |
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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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单位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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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出国(境)的事由、目的地及假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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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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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成员的姓名、政治面貌、工 作单位及职务 |
国(境) 外邀请(单位)的基本情况及与本人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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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负责人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
人事科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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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归口领导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
分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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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
书记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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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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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对因私事出国(境)人员的审批,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进行;
2.本表一式二份,报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一份,申请人所 在单位人事部门存档一份。
附件2:
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重要岗位人员因私出国(境)申报审查表
姓 名 |
性别 |
政治面貌 |
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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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
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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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地国(境) |
日期天数 |
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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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说明 及出 国(境) 事由 |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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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意见 |
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市国家保密局意见 |
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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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意见 |
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市国家安全局意见 |
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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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因私出国(境)证件领取审批表
姓名 |
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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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申 请 |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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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归口领导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
分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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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
书记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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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时间 |
登记人 |
收回时间 |
登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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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签证前2天发放证件,签证后立即收回;
2.出国(境)前3天发证件,回国后5天内交回。
附件4:
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承诺书
本人郑重承诺:严格遵守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呈报材料记载的信息真实、有效,自己承担因私出国(境)费用,在回国(境)后五日内,向市中心党委书面报告因私出国(境)的详细情况(包括因私出国(境)的具体时间、具体线路、同行人员、经费开支情况等),并将持有的出入境证照交至人事科集中管理。
特此承诺。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
2017年8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