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领导值班制度 [2013-06-17]

作者:邵阳市 发布时间:2013-06-17 00:00:0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中心服务大厅的管理、监督和指导,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构建“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良好服务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中心服务大厅领导值班制度是指,每周工作日安排副处级以上领导和大厅业务科室正(副)科长各一名值班。各管理部服务大厅值班可参照市本级模式执行。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三条 值班领导带领同日值班的正(副)科长一起,负责维持大厅正常工作秩序,督查大厅各岗位人员的出勤情况、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情况,督促使用文明规范服务用语、统一着装、挂牌上岗。

第四条 负责当日接访,收集服务对象对窗口工作的评议评价信息,受理意见、建议和投诉。对来访人员反映的问题,加强检查督办,提高办事效率。对于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应耐心向服务对象说明情况,约期答复。

第五条 要督促物业管理人员保障服务大厅环境整洁,督促检查大厅内的安全隐患(电、火、水、防盗等),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下班后,要检查大厅内所有电脑是否关机,并及时关闭大厅电源。

第六条 按照“谁值班、谁负责”的原则,要妥善处理值班时发生的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不得推诿或敷衍了事。热情接待上级领导和新闻媒体的同志,主动介绍相关情况,并及时向中心主任报告。

第七条 大厅内设立值班日志,值班中发现和发生的重大问题,要在值班日下午17:00之前据实做好值班记录,并于次日上午9:00之前按值班顺序履行交接班手续,值班领导和正(副)科长都要签名。

第八条 值班期间一般不安排外出公务活动。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在岗,要做好代值班人员的交接工作。值班正(副)科长要积极主动配合值班领导的工作,完成值班领导交办的任务。

第九条 值班人员既要准确掌握政策,又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带头遵守各项规定,带头使用文明用语,值班时穿着工作服、佩带工作牌、使用普通话,严格遵守作习时间,发挥表率和示范作用。

 

第三章 责任追究

 

第十条 服务大厅领导值班制度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对在值班期间,违反规定、擅离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按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值班表

时 间

总 督 查

值 班 名 单

周 一

王超群

江学军、 龙会生

周 二

王超群

李建荣、 金 丽

周 三

王超群

杨雄良、 王富平

周 四

王超群

梁保平、 陶邵新

周 五

王超群

柳 明、 王国平

        

备注:若当值领导或科长临时外出,可自行联系其他中心领导、科长或副科长代班,但要作好值班记录。


版权所有: 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大安街18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邮政编码:422000

湘公网安备43050302000150号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许可编号:湘ICP备10024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