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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

作者:邵阳市 发布时间:2025-03-28 09:21:31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邵阳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9名委员。2024年召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审议通过了《邵阳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度报告》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审议通过了中心2024年度经费预算审议通过《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操作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审通过了《邵阳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审议通过了《关于洞口县管理部增加购置业务用房的请示》审议通过了《邵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2024年版)》;审议通过了《邵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于邵阳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12个科室,13个管理部。从业人员153人,其中,在编107人,非在编46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4年,新开户单位189家,净增单位46家;新开户职工2.27万人,净增职工0.14万人;实缴单位4310家,实缴职工26.65万人,缴存额52.72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08%0.52%4.31%2024年末,缴存总额463.29亿元,比上年末同比增加12.84%;缴存余额201.73亿元,同比增长7.8%。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3家。

(二)提取:2024年,9.24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38.13亿元,同比减少6.8%;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2.33%,比上年减少8.62个百分点。2024年末,提取总额261.5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7.07%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

 2024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34万笔13.08亿元,同比分别减少30.61%33.5%

 2024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20.35亿元。

 2024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1.67万笔298亿元,贷款余额141.44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3%4.59%-4.89%。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0.11%,比上年末减少9.35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7家。

2.异地贷款:2024年,发放异地贷款40515233万元。2024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21699万元,异地贷款余额85131.85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4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四)购买国债:

(五)资金存储:2024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62.2亿元。其中,活期0.04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 0 亿元,1年以上定期46.07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16.09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4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0.11%,比上年末减少9.35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4年,业务收入60095.54万元,同比增长1.49%。存款利息13844.53万元,委托贷款利息46251.01万元,国债利息0 万元,其他0万元。

(二)业务支出: 2024年,业务支出29460.58万元,同比增长6.4%。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29332.31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63.42万元,其他64.85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4年,增值收益30634.96万元,同比减少2.83%。增值收益率1.57%,比上年减少0.16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4年,回冲贷款风险准备金     1454.19万元,提取管理费用4211.15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7878万元。

 2024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4211.15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6885万元。

 2024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8288.92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90483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24年,管理费用支出4332.29万元,同比减少7.96%。其中,人员经费2942.75万元,公用经费890.60万元,专项经费498.94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4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429.38万元,逾期率0.3‰。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8288.92万元。2024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6.29%,国有企业占14.68%,城镇集体企业占0.59%,外商投资企业占3.5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4.2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66%,灵活就业人员占0%,其他占0%;中、低收入占98.92%,高收入占1.08%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5.93%,国有企业占8.24%,城镇集体企业占1.12%,外商投资企业占6.3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6.3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99%,灵活就业人员占0%,其他占0%;中、低收入占99.74%,高收入占0.26%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4.4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8.31%,租赁住房占1.7%,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31.4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34%,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1.72%。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6.79%,高收入占3.21%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4,支持职工购建房50.26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2.47%,比上年末减少0.22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4496.77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3.21%90-144(含)平方米占64.27%144平方米以上占32.52%。购买新房占75.36%(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22.41%,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23%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9.83%,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0.17%,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40.04%30-40岁(含)占40.13%40-50岁(含)占16.5%50岁以上占3.33%;首次申请贷款占81.36%,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8.64%;中、低收入占99.46%,高收入占0.54%

2.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

(四)住房贡献率。

2024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71.47%,比上年减少17.46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仅重庆、成都、广州、深圳、苏州、常州试点城市披露)。

无。

)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无。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 当年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情况202472日出台《关于调整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的通知》,职工和单位缴存比例5%—12%,月缴存总额不得超过5026元、不得低于158元。

2. 当年提取归集政策调整情况:

1)“父母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子女购房”从不限购房地调整为限在邵阳市购房;

2)新增“支付家庭首套房首付款提取”提取项;

320249月,中心发布《邵阳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缴存扣款从三方协议升级为直接委托银行扣款,更方便职工缴存。

3. 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

12024年邵阳市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保持不变(三孩家庭、邵阳市高层次人才最高可贷款额度为80万元);

220248月,中心提请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的通知》,对贷款政策进行部分调整和优化,主要内容:①放宽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取消需夫妻双方至少有一方具有邵阳户籍的限制;取消所购住房为本市首套住房的限制;取消申请人需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限制;②调整首付比例。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我市购买首套商品住房最低首付比例调整至15%;③提高在我市就业大专院校毕业生可贷款额度。全日制大专学历及以上大学毕业生,毕业3年内在我市行政区划内就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在我市购买首套商品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按公积金余额计算的可贷额度上浮30%,最高不超过80万元;④调整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我市商品住房房屋套数认定标准。缴存职工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住房套数认定以我市房屋登记查询信息为准。政策调整的目的,旨在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推动异地缴存职工回家乡购房,进一步减轻缴存人特别是新市民、青年人的购房自筹资金压力,从而更好的满足他们的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3202410月,中心提请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了《邵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在2019年版的基础上,根据上级相关文件新提出的要求以及缴存职工关心的贷款热点合理需求,对部分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优化,主要内容是:①为了支持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我市装配式建筑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其计算的可贷额度基础上可上浮20%;②为了支持缴存职工购买我市保障性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我市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15%;③为了更好的满足借款人贷后变更的需求,增加6项“贷款变更”业务种类;④为了减轻异地缴存职工偿还商业贷款利息相对较高的压力,解除对异地缴存职工“商转公”贷款的限制;⑤为了解决我市已办理不动产权证安置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问题,在原有“以土地安置的,拆迁安置协议和红线图等;以住房置换的,拆迁安置协议和付款凭证等的基础上,参照自建房,增加了或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和费用支付凭证

4. 当年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执行标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执行

5. 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情况本年度加装电梯提取业务共计4笔,合计25.20万元。

(四)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包括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情况,服务网点、服务设施、服务手段、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等。

1. 持续深化数字化赋能。20248月,中心下发了《关于开办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业务的通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点击生成业务办理“电子码”,窗口工作人员扫码实时查询验证,即可办理相关业务。该项业务的开通,真正实现“信息”随身带 ,“亮码”随时办,为广大缴存职工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体验。2024年通过监管服务平台,接收业务306笔,发送业务42笔,服务异地缴存群众350多人,办结率100%,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工作再上新台阶。

2. 网上业务品种不断推新,稳步提升服务水平。为满足职工多样化的服务需求,中心不断创新服务模式,丰富线上业务品种,业务“线上”全覆盖。2024年,实现了财政代扣代缴单位网上缴存,新增了出境定居和父母支持子女购房等提取业务网上办理,并且与工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合作,推出了“智能终端一体化”平台,同时,还对网上平台进行了升级改造、业务流程进行了优化,职工服务体验感不断得到提升。

3. 响应热线整合要求,高效融入政务服务热线。按照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整合的新要求,中心积极响应,迅速行动,与市行政审批局、三大运营商紧密协作,经过多轮沟通与协调,率先12329热线并入市本级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借助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大数据优势,深度分析群众咨询热点,有针对性地完善政策解读、优化业务办理指南,进一步提升公积金服务的精准度与满意度。

(五)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包括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情况,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情况等。

1. 持续保障综合服务平台稳定运行。截至2024年底,中心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一直持续稳定运行,共办理业务74769笔;

2. 加快推进全省数字政务服务提质增效。一是全面开展和省“一网通办”平台对接,目前已对接13个事项;二是启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平台数据对接工作,目前正在对接2个事项;三是推进实现中心政务数据全汇聚,相关工作均已按照市行政审批局和市人社局要求推进。已上线缴存、提取等44项业务功能,基本覆盖所有线下业务;

3. 完成二代征信数据报送工作。2024年上半年率先实现了二代征信数据报送测试开发,20249月中心实现二代征信数据报送上传,标志着中心已具备向人民银行报送二代征信数据的能力,该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六)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包括:文明单位行业、窗口、青年文明号、工人先锋号、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巾帼文明岗、先进集体和个人等。

2024年,中心获得了全省住建系统2023年度“智慧住建”工作突出单位、全市政务信息工作优秀单位、2023年度清廉邵阳建设优秀单位。中心办公室荣获“市巾帼文明岗”。中心一支部被命为“市直机关优秀党支部”。北塔管理部荣获“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提升三年行动表现突出集体、“市青年文明号”。城区管理部荣获“全省住房公积金工作突出单位”。双清管理部荣获湖南省“青年文明号”。经开区管理部荣获季度市政务服务中心及中心红旗窗口、第季度市政务服务中心及中心红旗窗口季度市政务服务中心及中心红旗窗口、第季度市政务服务中心及中心红旗窗口绥宁县管理部荣获“第七批邵阳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2023年度清廉绥宁建设考核优秀”、绥宁县管理部党支部被命为2024年市直机关“四强”党支部。中心办公室王俪桦同志被评为“市党委信息工作先进个人”,中心办公室胡亚男同志被评为“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城区管理部杨涛同志被评为“市直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经开区管理部周晓祥同志被评为“邵阳市政务中心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共产党员先锋岗”、“邵阳市政务中心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优秀首席事务代表”,胡丽雯同志被评为“邵阳市政务中心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共产党员先锋岗”、“邵阳市政务中心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优秀首席事务代表”,夏抢免同志被评为“邵阳市政务中心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共产党员先锋岗”,马海宇同志被评为邵阳市政务中心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服务明星,周路同志被评为邵阳市政务中心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服务明星、邵阳市政务中心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优秀首席事务代表”,刘梦雅同志被评为邵阳市政务中心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服务明星,新邵县管理部尹华启同志被评为“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绥宁县管理部游淑平同志被评为县妇联“2023年度妇联工作先进个人”,武冈市管理部杨学齐同志被评为“2023年度全市平安建设先进个人”。

)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无。

)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无。

)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无。

 

 

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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