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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

作者:邵阳市 发布时间:2023-03-30 20:24:23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邵阳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8名委员。2022年召开两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审议通过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审议通过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审议通过中心2022年度经费预算审议通过增加同工同酬人员审议同意兴业银行承办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审议通过了《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章程》审议通过了安全事故大整顿大排查行动中发现各管理部办公楼安全问题需追加整改维修经费的请示审议通过了审计、巡察提出中心办公楼未办证问题追加办证费用的请示审议通过了改善部分管理部业务用房的请示审议同意经开区管理部租赁新业务用房。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于邵阳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11个科室,13个管理部。从业人员157人,其中,在编115人,非在编42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2年,新开户单位240,净增单位129家;新开户职工1.9万人,净增职工0.42万人;实缴单位3444家,实缴职工26.19万人,缴存额48.11亿元,分别同比增长3.89%1.63%11.26%2022年末,缴存总额360.03亿元,比上年末同比增加15.42%;缴存余额177.51亿元,同比增长10.39%。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3家。

(二)提取2022年,10.01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31.40亿元,同比增长12%;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5.27%,比上年增加0.27个百分点。2022年末,提取总额182.5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0.78%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

 2022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55万笔21.55亿元,同比分别减少36.05%35.61%

 2022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6.90亿元。

 2022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0.85万笔 265.24亿元,贷款余额149.19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5.44%8.84%3.22%。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4%,比上年末减少6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6家。

2.异地贷款:2022年,发放异地贷款44415306万元。2022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91378万元,异地贷款余额49283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2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四)购买国债:

(五)资金存储:2022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31.07亿元。其中,活期0.04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 0 亿元,1年以上定期24.03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 7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2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4%,比上年末减少6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2年,业务收入57383.1元,同比增长9.88%。存款利息8370.85万元,委托贷款利息    49010.7万元,国债利息0 万元,其他1.55万元。

(二)业务支出: 2022年,业务支出25446.35万元,同比增长8.39%。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25300.51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40.98万元,其他104.86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2年,增值收益31936.75万元,同比增长11.1%。增值收益率1.88%,比上年减少0.01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2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    929.87万元,提取管理费用5139.88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5867万元。

 2022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5139.88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8776万元。

 2022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9838.97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35720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22年,管理费用支出4784.7万元,同比减少12.49%。其中,人员经费2941.71万元,公用经费874.59万元,专项经费968.4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2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 337.77万元,逾期率0.23‰。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9838.97万元。2022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8.03%,国有企业占14.92%,城镇集体企业占0.48%,外商投资企业占1.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4.12%,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95%,灵活就业人员占0%,其他占0%;中、低收入占97.28%,高收入占2.72%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4.71%,国有企业占15.77%,城镇集体企业占4.73%,外商投资企业占7.7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1.0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6.01%,灵活就业人员占0%,其他占0%;中、低收入占99.72%,高收入占0.28%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 8.7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61.83%,租赁住房占0.21%,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01%,离休和退休提取占7.9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0.53%,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0.72%。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19%,高收入占1.81%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2年,支持职工购建房72.11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3.18%,比上年末增加0.48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7847.82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91%90-144(含)平方米占69.67%144平方米以上占28.42%。购买新房占89.09%(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9.7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19%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29.19%,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70.81%,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7.95%30-40岁(含)占42.05%40-50岁(含)占23.75%50岁以上占6.25%;首次申请贷款占70.45%,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29.55%;中、低收入占96.97%,高收入占3.03%

2.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

(四)住房贡献率。

2022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92%,比上年减少39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采取的措施,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情况和政策实施成效。

采取的措施:20226月中心出台了《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出发,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1.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向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2.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免收逾期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3.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最高不超过原提取规定标准的50%,且不超过缴存人实际支付房租。4.职工办理有时限要求的住房公积金业务,且办理时限在202211日至630日到期的,允许顺延6个月办理。5.上述支持政策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1231日。

政策实施成效:在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实施期间,共有“邵阳步步高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邵阳步步高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新邵湾田店”两家企业申请缓缴。共1001人缓缴,缓缴金额63.86万元。截止到202212月末,全市共为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还款的1966名借款人不作逾期处理。

(二)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仅重庆、成都、广州、深圳、苏州、常州试点城市披露)。

无。

(三)租购并举满足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支持缴存人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特别是共有产权住房等情况。

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最高达到原提取规定标准的 150%。当年发放购买首套住房贷款3912笔,金额150582万元,平均每笔38.49万元。

(四)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经市管委会研究同意,当年新增兴业银行为委托办理公积金业务银行。

)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当年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政策调整情况。2022629日出台《关于调整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的通知》,职工和单位缴存比例为5%-12%,月缴存总额不得超过 4470元、不得低于 158 元。

2.当年提取和贷款政策调整情况。202266日出台《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的通知》:(1支持生育政策。符合国家政策已生育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最高可贷款额度为80万元。2提高贷款额度。职工家庭最高可贷款额度由50万元调整至60万元;邵阳市高层次人才最高可贷款额度为80万元。3降低首付款比例。购买家庭名下第2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4明确贷款利率。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第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5支持绿色建筑。职工购买我市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或者超低能耗建筑(新建商品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其计算的可贷额度基础上可上浮20%,最高不超过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上限6支持父母提取住房公积金为子女购房。所购买住房符合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购房提取条件的,父母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子女购房,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款总额,按《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操作实施细则》办理。

3.当年存贷利率执行情况。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执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5)2.75%5年以上为3.25%。第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自2022101日起,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5)2.6%5年以上为3.1%

)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包括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情况,服务网点、服务设施、服务手段、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等。

1、打造长期封存账户清理工作的“邵阳经验”。全年3.2万个长期封存账户清退住房公积金超2.25亿元,该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工作经验中纪委网站湖南卫视和湖南广播电台的推介

2、主动多举减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第一,在“协同办”上用心,加强线上线下归集业务融合,提升单位缴存不见面服务水平,通过与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网通办平台联通,建立企业建缴常态化对接机制,共计为87家企业零资料同步开设缴存登记。第二,在“特色办”上用情,推行开发企业阶段性担保银行函业务,释放开发企业资金流,加大助企纾困力度,深度优化营商环境。第三,在“便捷办”上用力,4月和11月我市疫情管控期间中心推出多项便民措施,倡导通过网上渠道办理业务,提供现场办理预约服务与24小时电话咨询服务。第四,在“好口碑”上用劲。在管理部中开展“五好管理部”创建活动,比、学、赶、帮、超中树立缴存职工口碑好、服务企业口碑好、当地党和政府口碑好、机关科室口碑好、干部职工口碑好的五好口碑,促进中心业务水平、队伍建设、创先争优、营商环境等方面跨越式提升

3. 加速推进网上业务。加快了“智慧公积金”建设,通过微信、支付宝和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等平台,实现了住房公积金业务“网上办”。提取业务做到了“零跑腿”,职工在家动动手指,资金就可轻松到账。截止12月底,办理网上提取业务共计6984笔,金额2.96亿元。

4. 通过科技赋能、技术创新,改变了住房公积金传统缴存模式,实现了住房公积金网上汇缴、补缴、基数调整个人账户设立及内部转移等,解决了分账不及时问题,大大减轻一线工作人员分账压力。

5. 新增了租房、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本息等4项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制定了《“跨省通办”服务事项的工作流程》,目前已有12项服务事项可“跨省通办”。全年共办理异地购房提取、房屋协查、开具证明等“跨省通办”服务事项59笔。中心被省住建厅评为2022年度“跨省通办”工作突出单位。

)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包括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情况,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情况等。

     2022年,中心继续完善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各项功能。实现了“湘易办”系统对接,职工通过“湘易办”APP就能查询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加快线上业务部署进度,目前,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共形成19个业务场景,四大类业务需求,网办业务场景占比达60%,中心住房公积金数字化、智能化服务水平显著提高。通过中心内网业务系统、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三级等保认证测评,中心网络安全保障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完成中心新官网的开发,并与网上综合服务大厅同时上线,做到界面风格统一,美观大方。

(八)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包括:文明单位(行业、窗口)、青年文明号、工人先锋号、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巾帼文明岗)、先进集体和个人等。

2022年,中心获得了省住建厅2022年度“跨省通办”工作突出单位、全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全市党委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市直非税收征管工作优秀单位、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先进单位、2016-2020年邵阳市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北塔管理部获评全省住建系统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突出单位、邵阳市窗口行业第四届十大最美服务窗口提名绥宁县管理部被评为全国巾帼文明岗,双清管理部获得2020-2021年度邵阳市青年文明号,城区管理部获得第一季度市政服务中心及中心红旗窗口、第二季度市政服务中心及中心红旗窗口,办公室胡亚男同志被评为2021年度全市党委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城区管理部唐黎同志被评为第一季度市政服务中心及中心服务明星,城区管理部龚海兵同志被评为第二季度市政服务中心及中心服务明星,双清区管理部黄梽同志被评为2020-2021年度邵阳市青年文明岗位能手,财务科王俪桦、黎带兵同志被评为2021年度市直非税收征管工作优秀个人。

)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无。

(十)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无。

十一)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无。

 

 

                  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 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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