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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邵阳市 发布时间:2022-03-29 00:00:00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邵阳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5 名委员,2021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审议通过我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审议通过我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度缴存、使用计划,审议通过中心2021年经费预算,审议通过《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操作实施细则》,审议通过中心置换隆回县管理部管理业务用房。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于邵阳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11个科室,13个管理部。从业人员153人,其中,在编119人,非在编34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1年,新开户单位237家,净增单位 -721家;新开户职工2 万人,净增职工1.55 万人;实缴单位3315家,实缴职工25.77万人,缴存额43.24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8 %、6 %、6 %。2021年末,缴存总额311.9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6%;缴存余额160.80亿元,同比增长11%。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3家。
(二)提取:2021年,8.24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27.93亿元,同比增长11 %;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5 %,比上年增加3个百分点。2021年末,提取总额 151.12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23 %。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 50 万元。
2021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0.86 万笔33.4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6 %、18 %。
2021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5.17亿元。
2021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0.29万笔 243.69 亿元,贷款余额144.54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9%、16 %、 14%。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0 %,比上年末增加3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6家。
2.异地贷款:2021年,发放异地贷款703笔23302万元。 2021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76072万元,异地贷款余额 63656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1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
(四)购买国债:无
(五)资金存储: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8.74亿元。其中,活期0.08 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 0 亿元,1年以上定期13.06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5.60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0%,比上年末增加3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1年,业务收入52221.73万元,同比增长12%。存款利息6802.55万元,委托贷款利息 45419.18万元,国债利息0 万元,其他0万元。
(二)业务支出: 2021 年,业务支出 23476.56 万元,同比增长 9 %。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 22755.54 万元,缴存手续费 0 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 685.80 万元,其他 35.22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1年,增值收益28745.17万元,同比增长14 %。增值收益率1.89 %,比上年增加0.07 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1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 3659.45万元,提取管理费用6309.72 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8776万元。
2021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6309.72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7797万元。
2021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8909.10 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109853 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21年,管理费用支出 5467.31 万元,同比增长25 %。其中,人员经费2905.23 万元,公用经费944.59 万元,专项经费1617.49 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1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 328.09万元,逾期率0.23‰。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 28909.10万元。2021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0 万元。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7.70%,国有企业占14.99%,城镇集体企业占0.48%,外商投资企业占1.52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4.35 %,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96 %,灵活就业人员占 0 %,其他占 0 %;中、低收入占98.32 %,高收入占1.68 %。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2.44 %,国有企业占15.12 %,城镇集体企业占4.54 %,外商投资企业占 7.4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4.74 %,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5.76 %,灵活就业人员占0 %,其他占 0%;中、低收入占99.73 %,高收入占0.27 %。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 24.91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7.78 %,租赁住房占0.05 %,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01 %,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4.49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8 %,出境定居占0 %,其他占0.96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 97.8 %,高收入占 2.2 %。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1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09.24 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 22.7%,比上年末减少0.71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50010.73 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 2.27%,90-144(含)平方米占 67.65 %,144平方米以上占 30.08%。购买新房占88.56 %(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 0%),购买二手房占 11.37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 0.07 %。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25.68 %,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74.32%,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0.7 %,30岁-40岁(含)占41.8 %,40岁-50岁(含)占28.77 %,50岁以上占8.73 %;首次申请贷款占76.57 %,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23.43 %;中、低收入占98.29 %,高收入占1.71 %。
2.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
(四)住房贡献率。
2021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31 %,比上年增加14 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四办”改革,优化服务环境,有效推进非公企业缴存建制,2021年3月,经邵阳市编办批准同意,增设经开区管理部,负责经开区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2021年7月29日出台《关于调整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的通知》,职工和单位缴存比例为5%-12%,月缴存总额不得超过 4140 元、不得低于 158 元。2021年6月1日《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操作实施细则》实行。2021年9月26日出台《关于切实贯彻落实缓缴、降比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2021年共有2人申请拆迁安置提取,合计提取17.7万元。出台了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增设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业务。
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为进一步加强贷款管理,强化业务岗位责任,2021年3月出台了《邵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操作规程》、《邵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责任追究规定》,对贷款审批权限进行调整,由管理部负责贷款的初审、复审、审批,借款人信用不良、逾期贷款起诉、变更共贷人等特殊事项报市中心审批;2021年8月发布《关于调整<邵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的通知》,对《邵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中贷款申请条件、首付比例、额度计算比例及异地缴存职工贷款等部分规定进行调整,新政实行“存贷挂钩”,以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倍数测算可贷额度;为提升业务信息化水平,简化业务流程,2021年10月起实行了贷款自主核算。
2021年,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现行利率5年以下(含5年)年利率为2.75%,5年以上年利率为3.25%(第二套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按现行利率1.1倍执行)。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大力推进网上业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生活号、手机公积金App、自助终端等渠道的建设和上线测试运行,开发了网上缴存程序和按揭贷款企业版,实现了网上业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生活号住房公积金的业务办理、信息查询、政策咨询等3项便民服务。2021年,通过“网上”共办理了退休提取18笔,金额196万元;离职提取79笔,金额108万元;购房提取7笔,金额98.7万元。
2.结合工作实际下发了《网上业务操作规定》和《提取操作流程》。
3.实现了单位登记开户、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购房提取、开具贷款结清证明、提前还清贷款等5项服务事项“跨省通办”。9月份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开展“三个一百”活动,实现群众办事“就近一次性办成”。
4.对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处理好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工作,完成了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54项服务事项的梳理、发布和“一件事一次办”“好差评”数据推送等工作。
5.按要求完成了12329与12345热线归并工作,通过热点事项梳理和群众关注的问题分析,及时掌握并解决群众困难,改进服务水平。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2021年,中心继续完善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各项功能,平台实现了“好差评”政务办件功能以及互联网业务在线预约功能的接入;增加了支付宝扫码登陆功能;实现购建房在线提取(包括购买商品房、购买二手房、购买拆迁安置房);微信公众号和支付宝生活号添加了贷款结清证明和缴存证明打印功能,实现了在线办理贷款提前结清的业务;完成了缴存单位在线缴存扣款功能开发,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2021年,中心成功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复查并保留该项荣誉,获得了市绩效考核先进单位、全市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档案工作先进集体、节约型机关、市直机关党建工作优秀单位、邵阳市文明行业、市直部门决算工作先进单位、“邵阳市青年志愿者”工作先进单位、市直机关党的理论知识竞赛三等奖、邵阳市财政财会知识大赛三等奖。邵东市管理部党支部获得“市直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武冈市管理部获评2020年武冈市绩效考核优秀单位、2021年武冈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邵阳县管理部在邵阳县2020年度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民主测评金融通讯类获第二名。绥县宁管理部胡钟文同志被评为2020年度邵阳市优秀共青团员,武冈市管理部杨学齐同志被评为2021年武冈市平安建设先进个人。
(六)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无
(七)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无
(八)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无
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