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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邵阳市 发布时间:2020-03-27 00:00:00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邵阳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7名委员,2019年召开两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审议通过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公报;审议通过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度归集、使用计划;原则通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经费预算;审议通过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政策;审议通过与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展业务合作所需经费的报告;审议通过双清管理部营运前期经费;原则同意将公务出行交通补贴纳入预算。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设10个科,11个管理部,0 个分中心。从业人员163人,其中,在编131人,非在编32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 2019年,新开户单位342家,实缴单位4236 家,净增单位-67家(新增342家);新开户职工2.44 万人,实缴职工23.8万人,净增职工2.49万人;缴存额37.2亿元,同比增长9%。2019年末,缴存总额227.8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0%;缴存余额129.7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2家,比上年增加(减少)0 家。
(二)提取:2019年,提取额22.1亿元,同比增长19%;占当年缴存额的59%,比上年增加4个百分点。2019年末,提取总额98.0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9 %。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 50 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50 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50万元。
2019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0.7 万笔 25.12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 %、9%。
2019 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2.27亿元。
2019 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68 万笔181.93 亿元,贷款余额111.71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9%、16 %、13 %。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6 %,比上年末增加 0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6家,比上年增加0家。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
(四)购买国债:2019年,无购买国债,无兑付、转让、收回国债。2019年末,国债余额 0亿元,比上年末减少(增加)0 亿元。
(五)融资:2019年,无融资。2019 年末,融资总额 1.5 亿元,融资余额 0 亿元。
(六)资金存储: 2019 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9.7亿元。其中,活期 0.37 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 0 亿元,1年以上定期 14.03 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 5.3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 2019 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 86%,比上年末增加 0 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9 年,业务收入 41143.52 万元,同比增长 15 %。其中,存款利息 5982.1 万元,委托贷款利息 34716.89万元,国债利息 0 万元,其他 444.53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9 年,业务支出 18856.99 万元,同比增长16%。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 18103.98 万元,归集手续费 0 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 694.34 万元,其他 58.67 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9 年,增值收益 22286.53 万元,同比增长14 %。增值收益率 1.83 %,比上年增加 0.03 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9 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 2571.13万元,提取管理费用 4337.4 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15378 万元。
2019 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 4337.4 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11486 万元。
2019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 22343.38 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73280 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19 年,管理费用支出 4344.67 万元,同比下降 23 %。其中,人员经费 2913.59 万元,公用经费 893.45 万元,专项经费 537.63 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19 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 51.9 万元,逾期率 0.005%。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或增值收益)的 2 %提取。2019 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 2571.13 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0 万元。2019 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 22343.38 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 2 %,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 0.23 %。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9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 -0.16 %、12 %和 9 %。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2.26%,国有企业占10.74 %,城镇集体企业占 1.63 %,外商投资企业占0.5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1.52 %,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2 %,其他占 1.11 %。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 72.31%,国有企业占15.83 %,城镇集体企业占0.5%,外商投资企业占3.94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33 %,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79 %,其他占0.3 %;中、低收入占98.79 %,高收入占 1.21 %。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 53.45%,国有企业占7.36 %,城镇集体企业占3.36 %,外商投资企业占9.74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8.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 5.67%,其他占 2.12%;中、低收入占99.41 %,高收入占0.59 %。
(二)提取业务: 2019年,6.11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 22.1 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 77.26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0.1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7.12%,租赁住房占0.02 %,其他占0 %);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2.74%(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6.8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47%,出境定居占0.65 %,其他占3.79 %)。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27 %,高收入占1.73 %。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9 年,支持职工购建房 84.38 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 26.37 %,比上年末减少11.83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 44604 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 4.34%,90-144(含)平方米占 60.15 %,144平方米以上占 35.51 %。购买新房占87.22 %(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 0.06 %),购买二手房占 9.2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 3.58 %,其他占0 %。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 23.82 %,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 76.18 %,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 0 %。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 22.57 %,30岁- 40岁(含)占 41.11 %,40岁-50岁(含)占 27.42 %,50岁以上占 8.9 %;首次申请贷款占83.33 %,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6.67 %;中、低收入占 98.36 %,高收入占1.64%。
2.异地贷款:2019 年,发放异地贷款 490笔15696万元。 2019 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 32908万元,异地贷款余额 31363 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无。
4.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
(四)住房贡献率:2019 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 113 %,比上年增加 4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无调整,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无变更。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缴存政策。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高于12%。按照市统计局公布的邵阳市2018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工资标准(年平均工资63871元,月平均工资5323元),从2019年1月1日起,我市2019年度个人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基数为15969元,最高月缴存额为1916元,单位配套补贴最高每月为1916元,职工月缴存总额(包括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不得超过3832元;最低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均为64元,职工月缴存总额不得低于128元。
提取政策。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0年1月1日起,停止办理职工购建房时提取使用直系亲属个人住房公积金业务;停止办理职工受灾时提取使用直系亲属个人住房公积金业务。
贷款政策。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2019年,将开发企业申请按揭贷款合作的资格放宽调整为预售楼盘主体结构达到三分之一以上,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即可合作。出台了《邵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制定了可贷额度的计算公式,取消了家庭户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35万元的限制,增加了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目前为1.50%。当前执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1-5年(含5年)为2.75%;5-30年(含30年)为3.25% 。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积极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中整合“我要办公积金贷款”事项工作;进一步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揭楼盘准入条件,有效缩短购房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周期;加强部门协作,将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为方便群众就近办事,双清管理管理部于11月试运行,北塔管理部的装修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完成了住建部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接入工作,完成了住建部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直联接入工作,完成了湖南省人民银行信贷数据上报项目工作。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中心荣获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优秀单位、市直机关党建工作优秀单位、市绩效考核优秀单位、全市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全市综合治理平安单位、市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点和市第二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双十最美”单位、2019年度宣传思想工作先进单位;邵阳县管理部被评为县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新邵、邵阳县、隆回、邵东管理部连续四年获得县绩效考核先进单位;新邵管理部连续两年获得“新邵县扶贫工作”先进单位;邵东管理部连续两年获得“全县脱贫攻坚综合绩效考评优秀单位”,并获“2018年度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先进单位”和“2018年度邵东县全县宣传思想工作先进单位”;新宁管理部连续两年获得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绥宁管理部被评为县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办公室胡亚男同志获得市2019年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标兵,行政科黄梽同志连续两年荣获全市综治工作先进个人,财务科王俪桦获得2018年度市直非税收入征管工作先进个人,绥宁县管理部黄世清被评为绥宁县脱贫攻坚“优秀结对帮扶干部”,邵东管理部王富平同志连续三年荣记“三等功”,邵东管理部佘凤英连续两年被县扶贫办评为优秀工作者。
(六)当年无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七)当年无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邵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