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公积金字〔2017〕18号
关于印发《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使用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管理部,城区管理部,机关各科室:
《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使用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经中心行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9月25日
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使用操作规程(试行)
为进一步简化业务流程,方便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建设使用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金〔2016〕49号)、《关于做好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接入准备工作的通知》(建金服函〔2017〕11号),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转入
(一)申请受理
职工调入本市并在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邵阳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可申请将在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邵阳中心。邵阳中心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业务:
1.职工申请
职工向邵阳中心提出异地转移接续转入申请,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见附表1)一式四份,由受理岗、结算挂账岗、分账岗及职工本人各保存一份;
(3)其它用以核实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的材料(原单位离职证明如解聘合同、工作调令等);
(4)原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称及职工原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
同一单位多名职工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的,可委托单位经办人代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见附表2);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3)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二代身份证);
(4)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
(5)其它用以核实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的材料。
2.审核受理
各管理部根据申请材料,当场审核职工信息。信息相符的,予以受理,在《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上加盖印章,其中一份交职工或单位经办人。信息不符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因。
3.信息传递
管理部受理职工申请后,为职工生成《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见附表3),上传至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传递到外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外地市中心)。
(二)信息与资金转出
外地市中心收到邵阳中心传递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应通过平台反馈确认信息,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业务:
外地市中心对接收到的职工信息进行以下审核:
1.核对职工身份信息;
2.审核职工是否符合转出条件(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未因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为他人提供担保冻结,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为封存状态的符合转出条件。如正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中,须还清;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担保的,须撤销或置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为正常缴存状态的,办理人员须与单位公积金协管员确认是否仍有住房公积金补缴或续缴,待个人住房公积金全部到账后封存个人账户)。
审核通过的,外地市中心为职工生成《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见附表4);审核未通过的,原因(如上述转出条件)将通过平台反馈至邵阳中心,由邵阳中心告知职工。
(三)信息接收与资金转入
邵阳中心收到平台传递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及转入资金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业务。
1.审核入账
邵阳中心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与转入资金进行核对。核对一致的,将转入资金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通知职工入账情况;核对不一致或职工对转入资金有疑义的,邵阳中心向外地市中心了解情况,由外地市中心对职工疑义负责解答,协商办理。
2.信息传递
邵阳中心将转移接续业务办结信息通过平台反馈至外地市中心。
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转出
邵阳中心通过平台收到外地市中心传递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应当通过平台反馈确认信息,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业务:
1.审核受理
邵阳中心应对接收到转出职工的以下信息进行审核:
(1)职工在本市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与外地市中心传递的信息一致;
(2)职工已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所有应缴住房公积金已全部缴交到户,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
(3)职工账号未因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冻结(若职工有异地贷款,且贷款地和转入地一致的,也可办理转移);
(4)职工在本市无未办结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及贷款业务;
(5)职工及配偶作为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在本市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6)职工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
(7)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未被法院依法冻结。
审核通过的,邵阳中心为职工生成《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审核未通过的,将原因通过平台反馈至外地市中心,由外地市中心告知职工。
2、信息与资金转出
《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通过平台传递至外地市中心。资金划转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出,转账信息中应注明《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编号及职工身份证号码,格式为:《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编号#职工身份证号码。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本操作细则适用于使用平台的城市之间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未使用平台的,仍按邵阳中心原相关规定执行。
2.平台启用以后,邵阳中心将不再受理个人委托代办异地转移业务及调离本省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3.因技术问题,目前除城区管理部外,其他管理部暂不分配异地转移接续平台账号,由归集执法科暂时负责转移接续平台的信息录入操作,管理部只需完成业务的受理、审核及银行转账等其他工作,待平台技术完善后中心再向各管理部开放操作权限。
四、施行时间
本操作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1.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
2.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
3.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
4.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
附表1:
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
申请职工姓名 |
有效身份证件 |
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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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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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现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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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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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地中心名称 |
原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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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声明: 1.授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入地中心)将本人以上信息及《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传递到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并将转入资金计入本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2.授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出地中心)于接收到《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后为本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转出手续。 3.住房公积金转移实际金额以转出地办理账户转出时的账户本金余额及计结利息合计为准。 本人已知晓并同意以上事宜,承诺上述信息真实有效,现提出异地转移接续申请。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中心、管理部业务审核章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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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我中心将按您预留的手机号,及时通知资金入账情况。
附表2:
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
申请委托书
单位名称(签章):
本单位承诺,提供的所有材料及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并承担因材料虚假、信息错误引发的相关责任。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人数:
委托人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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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非身份证的请注明证件类型) |
签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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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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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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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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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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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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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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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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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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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
No: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今有职工,身份证件类型,号码,已在我中心建立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现申请将其在贵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转入我中心。
原工作单位:
原住房公积金个人账号:
我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传真:
资金接收账户信息:
收款户名: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收款账号:
收款银行:
(中心、管理部业务审核章或公章)
年 月 日
注:联系函编号规则为“机构编号+6位日期+4位序列号”且不重复。机构编号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统一发布。
附表4:
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
年 月 日
职工姓名 |
身份 证件 |
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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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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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编号 |
转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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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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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日期 |
缴至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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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至月份之前6个月是否连续缴存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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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转出地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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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
□是 □否 |
注:开户日期因历史或系统原因难以确定的,以能够查询到的最早日期填写。
(中心、管理部业务审核章或公章)
年 月 日
业务办理联系电话:
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2017年9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