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服务指南 >> 公积金常见问题

住房公积金有那些用途? [2019-06-24]

作者:邵阳市 发布时间:2019-06-24 00:00:00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具体用途包括:

  1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包括组合贷款)

  3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4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可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版权所有: 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大安街18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邮政编码:422000

湘公网安备43050302000150号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许可编号:湘ICP备10024745